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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行为规范
2011-06-14 11:14  

一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不散布对学生成长有害的言论。

二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校系规章制度和纪律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

三、注重自身品德修养,尊重同志,团结协作,作风正派,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仪表整洁,修饰有度。

四、自觉教书育人,深入学生,热爱学生,尊重学生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之中。

五、强化教学意识,严谨治学,钻研业务,按照教学文件认真备课及做好各种教学准备工作,精心组织教学,提高教学效果,完成教学任务。

六、严肃教纪,在辅导、答疑、命题、考试、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,不得徇私舞弊,损害教师形象。

七、努力学习和研究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,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
八、开展科学研究,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,不断更新知识,充实教学内容。

九、教师应全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,保证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。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内,应专心致力于教学工作,不得做岗位职责以外的私事。

十、要维护集体形象,共同营造和谐的教风学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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